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为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所有向社会出具公证性检测报告的质量检测机构必须获得“计量认证”资质,否则构成违 [1] 法。计量认证分为“”和“省级”两级,分别适用于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和省级质量监督检测中心。“计量认证资质”按国家和省两级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省技术监督主管部门分别监督管理。计量认证资质与实验室认可资质不同,他实际上源于政府授权,只对政府和工业部门下属的国家和省质量监督检测机构。证书号码:(2004)量认(国)字(H2402)号, 认可范围与CNAS认可范围相同。
属全国性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由国家技术监督局负责,属地方性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由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负责,并会同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是依据标准通过检验给出各种质量参数的数值,以确定产品质量状况的,这些数据是否准确可靠,有赖于计量。没有计量作为质量检验的技术基础和技术保证,质检就失去了科学性,所以计量法和实施细则特别规定,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以上人民政府行政部门计量认证,计量认证不能代替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质检机构的审有认可或行政批准,但所有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通过计量认证才具有向社会出具公证数据的资格,其数据才具有法律效力。
ISO/IEC 17025 审核
分为 “管理体系审核” 和 “技术能力验证” 两部分,其中技术能力是审核核心:
现场评审会通过 “盲样测试”“人员操作观察”“设备校准记录核查” 等方式,直接验证实验室的技术能力;
必须明确列出认可的 “检测 / 校准能力范围”(如 “金属材料拉伸强度检测”“电子天平校准”),证书仅对范围内的项目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