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是依据标准通过检验给出各种质量参数的数值,以确定产品质量状况的,这些数据是否准确可靠,有赖于计量。没有计量作为质量检验的技术基础和技术保证,质检就失去了科学性,所以计量法和实施细则特别规定,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以上人民政府行政部门计量认证,计量认证不能代替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质检机构的审有认可或行政批准,但所有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通过计量认证才具有向社会出具公证数据的资格,其数据才具有法律效力。
2001年国家颁布了《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试行)》,在同年12月1日起实施同时废止原评审准则JJG1021-90。计量认证所遵循的评价体系:《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同时补充了中国计量法制管理的规定内容。
后续维护
认可证书有效期通常为 3 年,期间需接受 “监督评审”(每年 1 次);
3 年到期前需申请 “复评审”,通过后延续认可资格。
ISO/IEC 17025 的管理要求部分以 ISO 9001 为基础(可理解为 “实验室版的 ISO 9001 + 技术要求”),因此:
通过 ISO/IEC 17025 的实验室,其管理体系已满足 ISO 9001 的核心要求,但无需单独申请 ISO 9001 认证;
反之,通过 ISO 9001 的实验室,若要开展检测 / 校准业务,仍需补充满足 ISO/IEC 17025 的技术要求才能获得认可。
简言之,ISO/IEC 17025 是实验室的 “技术能力身份证”,而 ISO 9001 是各类组织的 “质量管理通用证”,两者适用场景和目标截然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