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为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所有向社会出具公证性检测报告的质量检测机构必须获得“计量认证”资质,否则构成违 [1] 法。计量认证分为“”和“省级”两级,分别适用于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和省级质量监督检测中心。“计量认证资质”按国家和省两级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省技术监督主管部门分别监督管理。计量认证资质与实验室认可资质不同,他实际上源于政府授权,只对政府和工业部门下属的国家和省质量监督检测机构。证书号码:(2004)量认(国)字(H2402)号, 认可范围与CNAS认可范围相同。
属全国性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由国家技术监督局负责,属地方性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由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负责,并会同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申请与评审
向认可机构(如 CNAS)提交申请,附体系文件、检测 / 校准能力范围等材料;
认可机构进行 “文件评审”(审核体系文件合规性);
现场评审(分两阶段):
一阶段:初步检查实验室基本条件(如设施、设备、人员),确认是否具备进入二阶段评审的条件;
二阶段:评审(管理体系执行情况、技术能力验证),开具 “不符合项”(如设备未校准、方法使用错误)。
ISO/IEC 17025
通过认证(通常称为 “认可”)的实验室,其结果可通过国际互认协议(如 ILAC-MRA)被全球 80 多个国家和地区承认,是实验室参与国际贸易、承担政府检测任务(如进出口商品检验)的 “技术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