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准备:
确定机构类型:明确申请机构是检验检测机构、司法鉴定机构等何种类型,不同类型在要求和标准上可能有差异。
建立管理体系:依据 RB/T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等标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制定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
人员培训与能力确认:确保技术人员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能熟练操作仪器设备,对人员进行培训,使其熟悉管理体系和相关标准要求。
仪器设备配备与校准:配备满足检测所需的仪器设备,定期校准和维护,保证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整改与复核:现场评审结束后,专家组反馈评审中发现的问题和不符合项。申请机构需针对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整改报告,由评审专家组进行复核。
审批与发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申请机构的整改情况进行审核,经审核认为机构符合 CMA 认定要求的,予以发证。
仪器设备管理
所有用于检验检测的设备需在检定 / 校准有效期内,并张贴合格标识;设备台账、检定 / 校准证书需齐全,且证书中 “校准结果” 需能满足检测方法的精度要求(如某项目要求仪器误差≤0.1%,校准证书需明确该设备误差符合要求)。
设备使用记录、维护保养记录需完整(如日常开机检查、定期维护、故障维修记录),能追溯设备的历史状态(避免出现 “设备长期未维护但仍在使用” 的情况)。
评审组可能现场核查设备的实际状态(如是否正常运行、量程是否覆盖检测需求),需提前确保设备调试到位,避免故障。
沟通与配合:积极响应评审组要求
安排专人负责现场评审的协调(如引导评审组、调取资料、联系相关人员),确保评审流程顺畅。
对评审组提出的疑问或不符合项,需如实回应,不回避问题;若有异议,可礼貌沟通并提供证据,但不得拒绝配合。
现场评审结束后,认真记录评审组提出的不符合项,明确整改责任人及期限,为后续整改报告的编写做好准备。